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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安排-ag真人手机版

来源:编辑:2012-05-04

 关于开展201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安排

 

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三争一创实践活动,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现将201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重点评议党员在政治、思想、作风和党性观念等方面的表现情况,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在理想信念、宗旨意识、组织纪律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。

二、评议时间和等级

评议时间为即日起至2012年4月18日。(第七周学习动员、第八周-九周自评互评,第十一周小结、上报材料)

民主评议党员的评议等级分为: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格次。预备党员只参加评议活动,不评定格次。

三、评议的内容和重点

根据《党章》和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要求[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、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、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、部门党组(党委) 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],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。

1、思想政治素质。是否具备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;是否具备马克思主义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;是否具备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,牢记党的宗旨;能否严守党的纪律,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能否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,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。

2、岗位工作能力。是否具备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、观点、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是否具备组织群众、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能力,是否具备做好本职工作和开拓创新、带领群众开拓创新的能力。

3、先锋模范作用。能否在工作、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在创先争优和“三争一创”实践活动中带头示范,努力成为自觉学习的模范,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,勇于创新、创造一流业绩的模范,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模范,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、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模范。

民主评议的具体重点是围绕“教书育人当楷模、创先争优见行动、办人民满意教育”开展评议;离退休党员要以“发挥党员作用、树立党员形象、促进校园和谐”为重点开展评议。

四、评议的方法和程序

1、动员部署。开展调查研究,对党员队伍状况进行一次认真地调查摸底,做到“三清楚”:一是党员的基本情况清楚;二是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清楚;三是民主评议党员的重点清楚。

2、思想发动。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,明确评议要求。

3、学习提高。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、十七届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和创先争优活动要求,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。学习教育采取集中辅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,提高质量,讲求实效。

4、个人总结。对照党员标准,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公开承诺,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等方面的情况,肯定成绩,查找差距,明确努力方向,作出自我评价。认真填写《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》。

5、民主评议。召开党支部会,进行自评、互评,广泛听取群众意见,发扬党内民主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

6、组织评定。支部根据党内外评议意见,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、综合,形成组织意见,提出每个党员评定格次的初步意见,并形成文字材料报党总支。党总支汇总之后报教育局工委。

五、评议工作要求

1、高度重视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将作为党员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将列为2012年“七一”创先争优专项表彰提名条件和重要参考依据。

2、坚持标准。在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,要严格按照《党章》等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进行。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具体的、有针对性的要求。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理要把握好政策界限。

鼓楼中专校党总支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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